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贷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户籍与学生高考前户籍地相同,且自愿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贷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贷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资格认定依据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外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文件执行,其认定条件如下: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特殊群体因素。主要包括: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二)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状况。
(三)突发状况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户籍和学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和学生本人健康状况;被工会组织认定为特殊困难家庭的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情况。
三、助学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原则是用于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不包含学杂费,学费+住宿费是多少贷多少,每次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以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对确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允许其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足额办理。
贷款还本宽限期:延长至5年。
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四、贷款申请
2020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办理地点:365皇冠体育网址_bet28365365备用_48365365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二厅21号窗口。
六、办理程序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是:网上申请——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准备证明材料——县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高校报道并录入电子回执——发放贷款到就读高校。
七、网上申请指引
第一步: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sls.cdb.com.cn,待网页打开后,仔细阅读首页相关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如出现证书安全问题请点击“继续浏览”)。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涉及到学生的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发现学生输入信息有虚假信息,资助中心有权拒绝受理。
第三步:注册完后(请务必牢记登陆名及密码,以便日后查询)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先查看【我的首页】右方,按照【我的首页】右方第三点的提示,查看【申请贷款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务必完整准确,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家庭地址需填写到镇、村组或街道、门牌号(家庭住址务必与户籍地址保持一致),QQ号码、微信号、手机号等不能为空,最后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申请金额】;贷款原因描述如选项“其它",系统提示贷款原因详细描述不得低于50字;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
第四步:【贷款申请】填写保存完毕之后,选择【导出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1份,A4纸);
第五步:退出学生在线申请服务系统,即网上申请完成。
八、新生、在校生及续贷生办理助学贷款资料清单(见附件)
联系人:王静 电话:0916-6718008
附件:
1、《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
2、《大学新生首贷、在校生首贷申请所需资料》
3、《省内外在校生续贷申请所需资料》
2020年7月15日